2019年度金华市总工会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0-09-17 09:23:47 来源:
金华市总工会(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
一、金华市总工会(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党的工运方针,确定全市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市工会工作;负责工运理论、政策的研究。
2.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贯彻执行金华市工会代表大会及全委会的决议,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3.对涉及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本市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建议;根据基层工会和下级工会的要求,与有关方面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参与涉及全市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
4.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加强自身建设和改革;研究制定全市工会的各项组织、建设制度;推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重点加强“两新”组织等新领域工会组织建设;开展网上工会工作,推进“互联网+”工会工作。
5.组织动员职工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能比武、技术革新等活动;研究全市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状况,发挥工会监督、指导和服务作用,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八婺工匠”认定和服务管理工作。
6.研究全市劳动关系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民主管理、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防、预警、调处机制;监督和检查《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牵头和指导企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
7.开展职工宣传思想工作和素质提升工作,宣传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和“最美”精神,组织引导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8.协助市委、市政府做好本市全国、省级、市级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劳动模范的服务管理工作;评选表彰金华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
9.发挥工会组织枢纽作用,联系引领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负责职工志愿者队伍的组织管理。
10.指导全市职工权益保障工作,牵头实施服务职工“十大品牌”活动;参与企业劳动争议的仲裁工作,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11.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同各县(市、区)党委协商推荐同级工会领导班子人选;协同有关局、委、办党委(党组)、市直属企事业(机关)党组织协商推荐产业工会,局、委、办工委,市直属企事业(机关)工会的主要领导人选;研究制定和实施全市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
12.负责全市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审查和审计工作;研究、制定管理工会企事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负责全市工会企事业发展的指导和协调工作;承担工会国际联络和国际、港澳台工会交往有关工作。
1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任务和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总工会(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市本级决算、市下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金华市总工会(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市总工会本级
2. 浙江省总工会双龙工人疗养院
3. 金华市总工会职工学校
4. 金华市工人文化宫
5. 金华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二、金华市总工会(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金华市总工会(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789.9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26万元,支出总计1,784.2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95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增加509.54万元,增长28.47%、支出增加511.45万元,增长28.66%。主要原因是收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89.94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779.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79.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9.4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4.91万元,占收入合计0.27%;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5.21万元,占收入合计0.2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8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0.31万元,占95.3%;项目支出83.94万元,占4.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779.82万元、支出总计1,774.13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2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6.9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11.6万元,增长28.74%,支出增加513.51万元,增长28.94%。主要原因是收入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4.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3%。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13.51万元,增长28.9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4.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8.98万元,占54.05%;国防(类)支出3.12万元,占0.18%;公共安全(类)支出168.83万元,占9.52%;教育(类)支出121.88万元,占6.87%;科学技术(类)支出19.74万元,占1.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4.42万元,占3.0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89万元,占7.89%;卫生健康(类)支出58.95万元,占3.32%;节能环保(类)支出15.47万元,占0.87%;城乡社区(类)支出53.5万元,占3.02%;农林水(类)支出32.78万元,占1.85%;交通运输(类)支出29.38万元,占1.66%;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0.82万元,占0.61%;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71万元,占0.15%;金融(类)支出0.84万元,占0.05%;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6.12万元,占1.47%;住房保障(类)支出71.67万元,占4.04%;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02万元,占0.28%;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5.13万元,支出决算为1,77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20%,主要原因是市总工会在职人员经费增加及行政划拨工会经费收入增加。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99.47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66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原因是市总工会本级行政在编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由财政负担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事务(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86.55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69%。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原因是除省职工帮扶专项资金外,其余项目均财政收回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55.4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原因是市总职校免费培训项目被财政收回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6.36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6.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原因是预算安排合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8.58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原因是预算安排合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0.59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6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7.16%。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原因是市总工会人员经费市财政负担。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4.24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原因是市总工会人员经费市财政负担。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5.03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3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5.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原因是市总工会人员经费市财政负担。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3.09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7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8.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原因是市总工会人员经费市财政负担。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14.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80.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金华市总工会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11万元,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预算的63.64%,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招待费减少。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占100%,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0.04万元,下降36.36%,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因公临时出国访问、培训、参加活动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或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经费的安排。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车。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11万元,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预算的63.64%。主要用于接待维权交流、各项检查来访人员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累计1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外宾接待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宴请费等;接待0人次,0批次。本年度无外宾接待。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7万元,主要用于维权交流、各项检查来访人员等支出。接待10人次,4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金华市总工会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本单位2019年度只有一个项目,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省劳模慰问帮扶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省劳模慰问帮扶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委托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目前,我市纳入管理的市及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1579人,其中,全国劳模63人,占4%;省劳模248人,占15.7%;部劳模157人,占10%;市级劳模(含省先进)1111人,占70.4%,离退休劳模583人,占36.9%,困难劳模100余人,约占6.3%。由于省(部)级劳模、(1956-1964年)省先进生产工作者的高年龄人数增多,因病致困的劳模对象相对多,每年对省(部)级劳模、(1956-1964年)省先进生产工作者进行困难调查,采取由基层单位或劳模个人申请,核实后在市财政拨款度内给予适当补助的办法,对市级困难劳模进行救助,能够激励广大职工特别是劳动模范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为社会多作贡献,受到劳模和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组织对省劳模慰问帮扶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省劳模慰问帮扶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委托“金华君安会计师事务所”第三方机构(或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自评结果为优秀,2019年由金华市总工会对137位市直劳模以及省领导单独上门慰问金东区曹小龙开展春节慰问,共 13.80万元,并拨付 37.00 万元至兰溪、东阳等县(市、区)对370位省级劳模开展春节慰问;对 50位特困省部级劳模发放补助,补助总金额 51.00万元。劳模帮扶资金补助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部分劳模的生活问题。使劳模精神越来越深入劳模日常工作中,对工作起到促进作用。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本部门本年度只有1个项目绩效评价。
金华市总工会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省劳模慰问帮扶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省劳模慰问帮扶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11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6万元,执行数为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补助范围广,影响力较大。2019年省级劳模春节走访慰问工作中,由市总工会对137位省级劳模及金东区曹小龙开展春节慰问,另拨付37万元至各县市区用于省级劳模春节慰问,共对507位省级劳模开展春节慰问,慰问覆盖率99.8%,慰问总金额50.7万元,人均慰问0.1万元。对 50位特困省部级劳模进行补助,补助总金额 51.00万元,人均补助金额1.02万元,最高补助金额2万元。二是切实发挥帮扶资金对困难劳模的帮扶作用。改善和缓解了部分劳模的生活困难问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特困劳模补助发放标准考虑因素欠全面;仅通过劳模个人及亲属医药费金额进行判断,未将劳模家庭收入等其他因素作为参考依据。二是宣传力度不够。大部分社会公众对于本次劳模专项补助工作不太了解,对劳模事迹的宣传工作力度不大,未建立相关劳模事迹宣传的管理制度,没有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对劳模的关爱及帮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规范专项资金支付程序,加强资金发放的监督管理;二是明确特困劳模补助发放标准,全方位考量劳模困难程度,使特困劳模资金使用更有针对性;三是建立劳模事迹宣传的管理制度,对劳模事迹及困难劳模面临生活困难问题以多种方式渠道进行宣传,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为全面解决困难劳模的生活问题做出更大的努力。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财政当年未对省劳模帮扶慰问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每个部门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
金华市总工会门户网站上公开网址:
http://jhzgh.jinhua.gov.cn/page/zj_jinhua/jinhua_ghyw/jinhua_ghyw_szbs_cwb/2020-09-16/46654378086935174.html
说明:部门评价是指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财政评价是指以财政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0.4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32.44万元,增长95.56%,主要原因是市总工会在职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和行政事业单位划拨工会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华市总工会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其他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市总工会资产属于工会资产,无占用国有资产情况。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工会等群众团体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疗养休养(项):反映工会疗养休养方面的支出。
1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之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9.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
20.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