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总工会简介
永康市总工会位于永康市金胜路66号。永康市总工会建立于1992年10月撤县建市时,其前身为1950年5月成立的永康县总工会。
永康市总工会是永康工会的领导机关。每五年一次的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总工会领导班子 ,目前的永康市总工会第十六届委员会由27人组成,主席1人、副主席2人、兼职副主席2人,常务委员9人。永康市总工会属辖16个镇(街道、区)总工会。截止2018年底,全市共有职工16.8万,工会会员15.9万,基层工会组织1085家。
永康市总工会机关设有3个职能部室和2个产业工会,即办公室、劳动经济和权益保障部、组织宣教部、财贸工会、教育工会。另设女职工委员会、经审办。下属四个事业单位:永康市总工会法律顾问室、永康市工人文化宫、永康市总工会职工学校、永康市职工幼儿园。
永康市总工会的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市委、上级工会的指示和决定,确定本市工会工作的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市工会工作。
2、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情况;贯彻执行市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3、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状况、意愿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企业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指导各级工会的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5、协同各镇(街道、区)党委和各系统工委推荐各镇(街道、区)总工会、系统工委的领导班子人选;研究制定全市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
6、协助市政府做好各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各级劳模管理工作。
7、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兴办和管理工会企事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负责全市工会企事业发展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8、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